自律性原则申明
百度以增进人类共同福祉为目标,致力于人工智能技术研究,坚持技术中立原则,推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合理应用。
一、遵守AI伦理原则
1、AI的最高原则:安全可控
2、AI的创新愿景:促进人类更平等地获取技术和能力
3、AI的存在价值:教人学习,让人成长,而非超越人、替代人
4、AI的终极理想:为人类带来更多自由与可能
二、树立AI技术发展的行动准则
1、安全可控:高度关注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,做到可审核、可监督、可追溯、可信赖。
2、公平公正:促进公平公正,通过持续提高技术水平、改善管理方式,努力在数据获取、算法设计、技术开发、产品研发和应用过程中消除偏见和歧视。
3、增进人类福祉:促进人机和谐,服务人类文明进步;以保障社会安全、尊重人类权益为前提。
三、持续完善AI技术管理标准
1、尊重隐私: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,充分保障个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2、遵法自律:始终坚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自律意识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、伦理道德和行业标准规范,同时积极主动遵从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变动更新,确保人工智能新技术合法合规。
3、敏捷治理:尊重人工智能发展规律,在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、有序发展的同时,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发的风险。不断提升智能化技术手段,优化管理机制,完善治理体系,推动治理原则贯穿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全生命周期。对未来更高级人工智能的潜在风险持续开展研究和预判,确保人工智能始终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。
四、不断探索AI技术风险控制举措
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,在发布人工智能新技术前进行评估,并结合具体情形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,如:
1、技术举措: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日志留存、身份认证、开发检测工具等。
2、管理举措:特定技术发布前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审批或报备;与人工智能开放平台的开发者签署相关协议,对开发者使用行为进行主动提醒等。